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qū)圖書館,原名,,通遼市圖書館,。1999年7月哲里木盟撤盟設市,地級政府所在地科爾沁區(qū),,圖書館因之更名,。
2002年6月新館舍竣工交付使用,地址座落在通遼市明仁大街西115號,,面積3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舊有的書庫面積800平方米(四層結構,有書架1400延長米),,2002年10月重新開館向社會開放,。
2002年6月圖書館班子進行調整,時任館長兼支部書記許斌,,副館長兼副書記劉士新,,副館長王黎。正式職工30人,,館內機構設置調整為采編部,、借閱部、少兒工作部,、綜合辦公室四個部室,,向社會開放的服務窗口有:綜合圖書借書處、文學圖書開架借閱室,、報刊閱覽室,、中小學生閱覽室、地方文獻資料室,、多媒體電子閱覽室,、視聽室。2003年圖書館購進50臺計算機和圖書館ILAS業(yè)務軟件1套,,創(chuàng)建了擁有42臺計算機的電子閱覽室,。2004年10月安裝了文化部的文化資源共享工程,建立視聽室,、各項業(yè)務工作開始向現(xiàn)代化過渡,。2012年2月,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王黎擔任黨支部書記兼館長,、劉士新任副館長兼副書記,。2014年5月領導班子完成新老交接,王黎擔任黨支部書記兼館長,;孫童妹擔任副館長,,主抓業(yè)務工作;王艷萍擔任副書記,,主抓黨務工作及業(yè)務輔導工作,。
新館開館后,針對新時期讀者借閱需求,,增設讀者服務窗口,,細化服務內容,強化服務多功能,。文學圖書開架借閱室內藏書,、刊1.5萬冊,過刊按月入藏,,以滿足讀者需求,。由于綜合圖書借閱處正在建設數(shù)據(jù)庫,暫停對讀者開放,,大部分外借讀者集中于此,;報刊閱覽室有報刊300余種,承擔的服務功能有閱覽和自習,;中小學生閱覽室兩個,,內設報刊40種,承擔自習和閱覽服務功能,;地方文獻資料室內藏資料有6萬余冊保存本資料,、6000余冊蒙文圖書、3萬余冊地方文獻資料及報刊合訂資料,,承擔的服務功能為查閱,、課題咨詢、編輯地方文獻索引等二,、三次文獻資料,。多媒體電子閱覽室內設42臺計算機與互聯(lián)網、ILAS系統(tǒng)相聯(lián)接,,承擔電子閱覽服務功能,。
2015年上馬新型“圖創(chuàng)”圖書館集成管理系統(tǒng)軟件,建立多級的自動化管理網絡系統(tǒng),,開始建立總分館制,,初步實現(xiàn)通借通還,,領軍內蒙古縣級公共圖書館。
為了滿足廣大市民節(jié)假日利用圖書館這所“沒有圍墻的大學”,,獲取更多領域知識的的欲望,,科爾沁區(qū)圖書館自2011年5月實行免費開放,延長開館時間,每周開館時間70小時,,實現(xiàn)無假日圖書館,,包括除夕也要開館。平時日接待讀者200余人次,,節(jié)假日及寒暑假日接待讀者在400余人次,。以2015年度為例,,年均共接待讀者126600人次,,借閱圖書7896冊次,發(fā)展持證新讀者246人,。
藏書30萬冊(包括報刊合訂本),。
一、科爾沁區(qū)圖書館的職能,、服務理念與服務對象
1. 職能:科爾沁區(qū)圖書館是公益性文化服務機構,,以保障每一個公民自由獲取知識和信息的權利為己任,通過提供各種形式的資源與服務來滿足個人和團體在終身教育,、自主決策,、文化發(fā)展和休閑娛樂等方面的需要。
2. 服務理念:奉行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思想,,向各類人群提供“平等、免費,、無障礙”的圖書館服務,。
3. 服務對象:科爾沁區(qū)圖書館向所有在科爾沁區(qū)工作、學習與生活的個人,、機構,、團體提供服務。
二,、電子閱覽設備的使用
電子閱覽設備需按規(guī)定使用
·電子閱覽設備讀者免費使用,,但要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將便攜式設備攜帶出電子閱覽室,;
·在使用電子閱覽設備過程中,,如遇技術難題,應及時向工作人員求助,,切勿私自處理,。
三,、損壞賠償及違約責任
讀者免費借閱的文獻資料如出現(xiàn)下列情況需支付一定的費用:
1. 文獻資料污損:讀者借閱時發(fā)現(xiàn)文獻資料有污損、缺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加蓋污損章以明責任,。文獻歸還時,如發(fā)現(xiàn)有污損,,將按文獻價格的30%—50%賠償,;文獻污損嚴重無法再次借閱的文獻,按文獻遺失辦法處理,。
2. 文獻遺失:以完全相同版本抵賠,,讀者須另付條碼加工費0.5元、RFID芯片工本費2元,;如在40天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版本的圖書,,則按以下細則處理:
單卷紙本文獻遺失,10年內出版的,,按定價的2—5倍賠償,;10—15年前出版的,按定價的5—8倍賠償,;早于15年前出版的,,按定價的8—10倍賠償。
多卷紙本文獻遺失其中之一者,,原則上按全套文獻的總價賠付,,余書留存圖書館。如該套書中每冊文獻有單獨的ISBN號和價格,,也可按單冊文獻的價格賠償,,具體賠付辦法參照單卷紙本文獻賠付標準賠償。
·連續(xù)出版物遺失其中之一者,,單獨賠付,,具體賠付辦法參照單卷紙本文獻賠付標準賠償。
丟失視聽文獻總量在4片以下(含4片),,按定價2倍賠償,。
·丟失視聽文獻總量在4片以上,按成套定價2—5倍賠償,;如丟失部分不足光碟總量的20%(不含20%),,可由讀者自行刻錄,并加付條碼工本費每條0.5元,。
·視聽文獻外包裝盒損壞或丟失,,每個賠償2元,條碼丟失每條賠償0.5元,,RFID芯片丟失每片賠償2元,。
3. 耳機損壞:讀者借用聽音設備時發(fā)現(xiàn)有損壞,,請勿再用并及時告知工作人員以明責任。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但尚可使用的,,按原價的50%賠償,;無法再使用的,則按原價賠償,。
4. 對批劃,、涂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準賠償:
·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涂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準的2倍賠償。
5. 撕割: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6. 未辦理借閱手續(xù)將文獻帶出館外:未辦理借閱手續(xù),,將館藏文獻藏于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帶出館外,,一經發(fā)現(xiàn),,除追回文獻外,還將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違約金,。
7. 有以上違規(guī)行為,,且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本館將暫停其借書證的借閱功能,,并將其違約記錄上傳至科爾沁區(qū)圖書館網站。
四,、文明閱讀
1,、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著裝整齊,;不穿拖鞋,、背心入館;
2,、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請勿在館內吸煙、用火,;請勿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物品入館,;
3、私人物品(書包,、隨身包,、物品、雨具等)請寄存于存包處,。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4、請勿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閱覽室和書庫,;
5、請保持館內清潔衛(wèi)生,,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6,、愛護公共書刊資料,、設施設備,不得隨意涂抹刻劃和人為損壞,。未經許可,,不得在館內張貼或散發(fā)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7,、請勿用物件空占閱覽座位,,圖書館對占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8,、讀者未辦借閱手續(xù),,不得擅自將書刊攜出閱覽室外,否則按竊取書刊處理,。
9,、保持館內安靜,不要大聲喧嘩,。入館后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檔,,各閱覽室內不得撥打或接聽手機;
10,、10歲以下兒童需在成人陪同下入館,。
11、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如消防設施遭到人為損壞,,對責任人送公安部門處理。
12,、嚴禁將寵物帶進館區(qū),。
1.使用范圍:在科爾沁區(qū)圖書館開架借閱處、社會科學書庫,、自然科學書庫使用,。
2.借書冊數(shù):普通圖書1冊;合訂過刊1冊,;單冊過刊3冊,;武俠小說3冊。
3.借書期限:15天,。讀者年內外借書(刊)一次超期7天或累計超期3次,,停借一周;一次超期15天或累計超期5次,,停借一個月,;一次超期1個月或累計超期10次,停借一年,。
4.有效期:自辦證日起一年內有效,。期滿需驗證注冊,未驗證注冊的,,關閉借閱功能,。
注意事項:
1.每人限辦一卡,僅供本人使用,。
2.借閱證要遠離磁性,不要與硬物放在一起,,以免損壞,。
3.請將押金收據(jù)妥善保管,退證時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