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圖書館是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舉辦的為全體市民服務的純公益性社會文化服務機構,是攀枝花較大的綜合性公共圖書館,于1982年正式開放,2009年被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被批準為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攀枝花基層分中心,。館舍位于人民街三十二號,總建筑面積八千平方米。
現(xiàn)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各類文獻30余萬冊(件),,開放各種借閱室10余個。本館以較豐富的館藏文獻資源為依托,積極應用電子計算機等現(xiàn)代技術,為攀西地方文獻和南方絲綢之路研究性文獻為館藏特色,為全市人民提供以圖書,、報刊的免費閱覽,、外借為主,兼有網(wǎng)上資源和電子文獻閱覽的各種服務。攀枝花市
1,、圖書館為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禁帶易燃,、易爆品入館,。
2、注意儀表著裝,,請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館;
3,、隨身攜帶的包及其它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免費寄放到存包處;
4,、請保持館區(qū)安靜,,入室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于靜音狀態(tài);
5,、請勿在館內娛樂和從事交易等與查閱書刊資料無關的活動,;
6、愛護書刊資料和一切公共財物,,損壞須按規(guī)定賠償
7,、維護館內衛(wèi)生,請勿隨地吐痰及亂扔雜物,。
8,、禁帶寵物入館。
9,、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圖書館各項管理規(guī)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一、借閱規(guī)則
憑卡可借閱相關館藏文獻,。每張卡在各借閱室可借一般中文書2冊(借期30天,,可續(xù)借1次)、期刊2冊(借期15天),、少兒圖書或少兒期刊2冊(借期30天,,可續(xù)借1次)。
二,、預約借書,、續(xù)借
讀者需借的某種圖書因故不在館時,可在相關借閱室辦理預約,。
三,、借書(刊)超期或丟失、損壞的處理
超期還書(刊)按每冊每日0.10元收取滯還金,。損壞,、丟失書(刊)要根據(jù)損壞程度及書(刊)出版年代按規(guī)定加倍賠償。(以上各種收費已經(jīng)市物價局[川費D0028002]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