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圖書館成立于1979年,,位于府谷縣二道街富昌路86號,,是一座三層框架結構的大樓,總面積945平方米?,F有職工60人,,在職44人,中級職稱8人,,初級職稱33人,,公益性崗位4人。2015,、2016年連續(xù)兩年被省圖書館評為“先進集體”,。圖書館場館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務,,為了更好的提升圖書館的服務項目,我館于每年的世界讀書日舉辦少兒閱讀活動,,2013至2017年共計舉辦五屆《少兒故事演講比賽》,,所有參賽選手均免費報名參加,最終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由我館獎勵各類優(yōu)質適齡書籍,。我館的閱讀推廣活動得到廣大讀者的大力支持,,參賽人員由第一年的32人逐漸增加至今年的190人。由于讀者的增多,,在縣委、政府高度重視下,,2016年9月將一座面積18000平方米的大樓移交圖書館,,現已經裝修,預計2017年10月將搬遷至新大樓,。對于即將搬遷的新館大樓,,我們寄予無限的期望,希望能更好的服務讀者,、服務社會,!
截止目前借閱室固定讀者5100人,報刊閱覽室200人,。2010年4月建立電子閱覽室,,2011年7月實施免費開放。2013年4月新開設少兒閱覽室,,自從兩室在一樓開放以來每逢雙休日,、節(jié)假日讀者爆滿。2014年10月實施回朔建庫工程,,實現了辦公自動化,,讀者可以自由出入書庫,選擇自己喜歡的圖書,。
現有藏書6萬冊,,全年訂購報紙50種,雜志180種,。
一,、申辦條件
凡3周歲以上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
二,、類型和功能
1、普通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21天,可續(xù)借一次,。
2,、老年讀者證、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年滿65周歲的老年讀者或持殘疾證讀者可以辦理,。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60—35天,。
三,、申辦程序
1、填寫《讀者證申請表》,。
2,、將填好的《讀者證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工作人員。
3,、交費后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四、注意事項
1,、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guī)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2,、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府谷縣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進行處理,。
3,、讀者證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五、掛失補辦及退卡辦法
1,、讀者證丟失后,,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辦理掛失補辦手續(xù)。補正需交納工本費10元,,原證自行作廢,。
2,、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結清滯納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3,、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xù),。掛失滿一周后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填寫《掛失登記表》,,退還保證金。
辦證時間:
星期二至星期四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8:00-11:30
1,、讀者請文明閱讀、衣衫不整,、穿拖鞋、醉酒以及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無監(jiān)護人陪伴的,,謝絕入館閱讀,。
2、隨身攜帶物品的讀者須到圖書館存包處免費寄存,,嚴禁攜帶寵物和包裹入館,。
3、請勿大聲喧嘩,、追跑打鬧,,自覺遵守秩序,保持館內安靜,,手機靜音,,輕聲漫步,服從館內工作人員現場引導和指揮,。
4,、請勿損壞書籍、愛惜書本,,自覺愛護公共設施,,損壞公共設施照價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請保持館內清潔,,講究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請勿攜帶食品,、飲料等與在圖書館閱讀無關的物品進入。雨天,,雨傘請放入傘桶內,。
6、自覺遵守本館各科室的規(guī)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如有疑問、需要,,請向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7、讀者如遇突發(fā)事件,,請服從圖書館有關工作人員的安排,,保持閱覽室秩序。
一,、本館文獻屬國家財產,,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guī)則及損毀,、遺失,、偷竊文獻行為,須承擔賠償責任,。
二,、損毀文獻 指涂畫、圈批點,、折疊,、剪裁、撕頁,、污損,、描拓文獻以及損壞芯片、條形碼等,。
1,、損毀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者,,建國后出版的普通圖書,、期刊,每頁按1元罰款,,報紙按2元罰款,;孤本或重要圖書,、報刊酌情加倍;普通古籍每頁罰款100元,,善本古籍每頁罰款200元,;建國前出版的報紙、期刊,,每頁罰款100元,;損毀圖書芯片、條碼或磁條者,,需收取加工費每冊3元,,若私自更換文獻芯片或條碼者,按竊書論處,。
2,、損毀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影響內容完整及閱讀者,,應賠償原文獻,,不能賠償原文獻時,建國后出版的普通圖書,,按原文獻定價的3—20倍賠償,;報紙、期刊按年度合訂本定價3—20倍賠償,;建國前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每頁按200元計價賠償,;普通古籍,,每頁按300元計價賠償,;善本古籍,每頁按600元計價賠償,。
3,、以原文獻賠償者,其損毀文獻經注銷后發(fā)還賠償者,,以金額賠償者,,其損毀文獻不發(fā)還本人。
4,、讀者借閱文獻時,,請仔細檢查該文獻是否有損毀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并要求做技術處理,,否則責任自負,,須按上述規(guī)定處理。
5,、讀者在賠款后的任何時候,,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款憑證辦理退款手續(xù),。
三,、遺失文獻 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遺失所借文獻,,應以同版本完好無損之相同文獻賠償,,如無法以相同文獻賠償,則須按原文獻定價的3—30倍賠償,。賠償后,,一旦獲得原文獻,即可憑賠款憑證辦理退款手續(xù),。
四,、偷竊文獻 讀者在借閱文獻時,凡未辦理借閱手續(xù),,擅自將文獻攜出各閱覽室及館外,,一經發(fā)現,即以偷竊論處,,并處以被竊文獻定價3—30倍罰款,。屢次竊書者,將報告治安管理部門處理,,同時通報給所在工作單位,。
五、外借文獻超期 外借文獻超期(包括到期未辦理續(xù)借手續(xù))者,,從到期的第2天算起,,每天須繳納逾期費,其中中文圖書每天每冊0.10元,,外文圖書每天每冊0.20元,。
六、發(fā)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guī)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讀者證將被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