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是律師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因此律師函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存在兩層法律關系,,一是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授權委托關系,,這一層面是核心的法律關系。二是律師與受送主體之間的代為函告的法律關系,。律師函應根據(jù)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給予對方通知或在適當?shù)姆秶畠认蛩瓦_對象解釋事由,,以便送達對象做出決定。
1,、律師催告(敦促)函,。是當前最常使用的一種。告即將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師詢問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詢問有關法律事項時使用。
3,、律師答復函,。是委托律師對特定的質詢通過律師來答復的函。
4,、其他律師函。
在事實清楚的拖欠貨款等糾紛中,如對方的行為可能或已經(jīng)侵害到當事人的利益,,可以通過律師簽發(fā)律師函,,提示對方的不當行為,催促其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并正告如不支付貨款,,將需要承擔的法律制裁,。在這類案例中,律師函能讓糾紛的解決時間縮短,,節(jié)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及時間,。
一般的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2年,,在債務到期后的2年內,,如沒有證據(jù)證明債權人曾向債務人要求過支付,債權人2年后起訴的,,法院會以“已經(jīng)過訴訟時效”為由不支持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的主張,。通過律師簽發(fā)律師函,則可以起到順延訴訟時效的作用,。這是簽發(fā)律師函的重要法律意義,。
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和震懾不法行為的作用,,是一般商業(yè)信函、民間書信所不及,。在不正當競爭及侵犯知識產(chǎn)權案件中,,受害人委托簽發(fā)這一類律師函較多。
這方面有許多,,如通知追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的、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先訴抗辯權的行使、通知合同無效,、撤銷權的行使等等,,凡是當事人具有的告知權利,都可以通過律師函來完成,。
這是合同法賦予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依據(jù)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告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這也是律師函的作用之一,。正是這個原因,使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這類律師函往往通過通知對方,,在指定期限來人、來函,、來電協(xié)商的方式,,來促使雙方達成庭外調解協(xié)議。
律師函不是起訴書,,也不是判決書,,并不會有什么后果。它只是告知你對方的態(tài)度,、訴求等,。可以私下解決,。你應積極應對,,和對方協(xié)商解決。如你置之不理,,對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動(起訴),。如對方已起訴,也可協(xié)商解決的,。關鍵是你要積極應對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jù),,不論是協(xié)商還是訴訟,都對自己有幫助,。
律師函是表明你的糾紛對方已經(jīng)對你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后與對方協(xié)商一下如何解決,。如果你認為你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么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師函只是一種警示,,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yōu)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fā)出的訴訟預警,。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對方刺探虛實、誘惑信息等目的,。
收到律師函,,大可不必自亂陣腳、輕舉妄動,。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蹤事態(tài)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對方發(fā)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當然,,律師函中又能會傳達當事人催告、拒絕,、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這些將產(chǎn)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對此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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