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簽收確認單誰保管
一般由物流公司保管,。因為沒有簽收單的話,,就不能證明當事人收到貨了,。一般的物流公司都是先簽字后驗貨的。按照規(guī)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貨物簽收單有法律效力嗎
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由于收貨人未簽名,,因此,,效力十分低下。如果收貨人否認,,則法官可能不采納相應(yīng)的送貨單的效力,。買賣合同中,賣方通常將送貨單作為其已經(jīng)履行交貨義務(wù)的證據(jù),。
實踐中送貨單的形式有如下三種,,簽收的方式不同,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也不同:
1,、證明效力最高的一種,,收貨方在送貨單上蓋章。公章的證明效力高,,收貨方應(yīng)當對其加蓋公章的行為承擔法律后果,。如果沒有相反證據(jù),法院會對該送貨單的證明效力予以認定,。
2,、有承運人的簽章,但沒有收貨方負責人或經(jīng)手人的簽字,,也沒有加蓋收貨單位公章的送貨單的證明效力,。只有承運人蓋章的情況,存在于以快遞,,托運,、郵寄方式等等送貨的情形,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調(diào)出收貨方簽字的送貨單,。僅有承運人簽章的送貨單有一定的證明效力,,承運人作為買方和賣方的運輸紐帶,在通常情況下能夠當將貨物送達至收貨方。該證據(jù)的缺陷在于,,如果收貨方否認收到貨物,,且無法調(diào)出收貨方在送貨單上簽字的記錄,單憑送貨單票面本身無法直接將賣方(送貨人)和買方(收貨人)聯(lián)系起來,。如果有其他證據(jù)輔佐,,如發(fā)票抵扣等,法院還是會確認送貨單的效力,。因此,,在委托承運人送貨的情況下,需要保留送貨的快遞單,、托運單,、郵寄回執(zhí),在貨品名稱欄里盡可能填寫詳細,。
3,、最為復(fù)雜的一種情況,沒有收貨方簽章,,只有收貨方簽字,。這種送貨單的簽收具有一定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