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5〕23號),自2025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7元/小時。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的基礎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