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秦皇島市人民政府發(fā)布的《秦皇島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秦價字[2018]12號),,自2018年5月1日起,,秦皇島停車費收取標準如下:
秦皇島停車收費標準
說明:
1.凡實行計時收費的,,醫(yī)療機構停車場免費停放1小時,其他停車場免費停放半小時,。實際停放時間超過免費停放時間的,,免費停放時間計入停車計費時間。
2.計費時段按1小時計費的,,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以此類推。
3.凡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以12小時為限,,白天和夜間執(zhí)行同一標準。
4.停放服務收費可以分別采取計時,、計次的計費方式,,凡不具備自動化計時收費管理系統(tǒng)、不能顯示停放時間和收費金額的停車場,,一律執(zhí)行計次方式,。
5.同一停車場不能同時采用計時和計次兩種計費方式,計費方式一經(jīng)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6,、每年從“五·一”假期開始至“十·一”假期結束為旺季收費時間,其他時間為旅游淡季,。
7,、立體停車等特殊停車設施的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另行規(guī)定。
8,、停車場在非營業(yè)時間或無人值守期間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