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列館概述
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全稱北京上莊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它位于海淀區(qū)上莊鎮(zhèn),是一座漂亮的仿清建筑,,座落在風景如畫的上莊翠湖水邊,,是紀念清代杰出詞人納蘭性德的專題博物館。納蘭性德(1655—1685)原名成德,,字容若,,正黃旗滿洲人??滴跏迥赀M士,,任乾清門侍衛(wèi),,三十一歲病逝,。納蘭性德是擁有讀者最多,影響力最大的清代詞人,。該陳列館內(nèi)保存有大量的實物和歷史字,、畫。300多年前,,納蘭性德曾在上莊生活居住,,英年早逝后也埋葬在這里。小院里陳列著有關(guān)納蘭性德的各種史跡和資料,,詳細介紹了這位詞人一生的各個方面,。
展品陳列
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由主展廳,、錄像廳和書畫廳3部分組成。主展廳以展示納蘭性德史跡為主,,展覽面積70余平方米,,以歷史資料、圖片和實物展示納蘭性德的生平與創(chuàng)作,,共分7個部分,。分別為納蘭性德的家世、納蘭性德的生平,、納蘭性德的著作,、納蘭性德的詞、納蘭性德的交游,、納蘭性德與海淀及京師西北各地,、納蘭性德研究簡史。2000年展廳完成更新展陳,,展版共有展品500余件(幅),,條目200項,展版面積70余平方米,。書畫廳內(nèi)展示和收藏的書法,、繪畫作品近百幅。
人物簡介
納蘭性德(1655~1685),,為武英殿大學士明珠長子原名成德,,字容若,號楞伽山人,,滿洲正黃旗,,清初著名詞人??滴跏辏?673)中舉,。康熙十五年賜二甲進士,。選授三等侍衛(wèi),,后官至一等侍衛(wèi)。詩文詞均有作品,,以詞揚名,。性德少聰穎,讀書過目即能成誦,,繼承滿人習武傳統(tǒng),,精于騎射。在書法、繪畫,、音樂方面均有一定造詣,。康熙十五年(進士,。授三等侍衛(wèi),,尋晉一等,武官正三品,。)
納蘭性德與朱彝尊,、陳維崧、顧貞觀,、姜宸英,、嚴繩孫等漢族名士交游,從一定程度上為清廷籠絡住一批漢族知識分子,。一生著作頗豐:《通志堂集》二十卷,、《淥水亭雜識》四卷,《詞林正略》,;輯《大易集義粹言》八十卷,,《陳氏禮記說補正》三十八卷;編選《近詞初集》,、《名家絕句鈔》,、《全唐詩選》等書,筆力驚人,。納蘭性德以詞聞,,現(xiàn)存349首,哀感頑艷,,有南唐后主遺風,,悼亡詞情真意切,痛徹肺腑,,令人不忍卒讀,。納蘭詞初名《側(cè)帽》,后名《飲水》,,現(xiàn)統(tǒng)稱納蘭詞,。
歷史沿革
上莊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位于海淀區(qū)上莊鎮(zhèn)。上莊為納蘭性德生前活動的主要地區(qū)之一,,納蘭性德死后埋葬于此,。附近存有其祖塋,、故居明府花園及東岳廟(見上莊東岳廟),、玉河橋、古井碑刻等遺跡。陳列館建于1998年,,1999年對外開放,。占地面積1.5萬平方米,主體建筑占地面積1750平方米,,是按照納蘭性德筆下“郊園”風格設(shè)計建造的磚木結(jié)構(gòu)仿清四合院格局,。
文革期間,納蘭性德家族墓葬遭到徹底破壞,,挖掘出的碑刻散落在上莊村各處,。有的做了桌面,有的做了臺階,。社會活動家于岱巖先生當時居住在早甲屯,,無意中發(fā)現(xiàn)碑刻如獲至寶,立刻通知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將碑刻保護起來,,還寫了一篇發(fā)現(xiàn)納蘭家族墓志的文章在承德納蘭性德學術(shù)討論會上發(fā)表,。于岱巖先生的文章發(fā)表后,吸引了很多納蘭研究專家到上莊來考察,,上莊地區(qū)因此成為納蘭研究的熱點,。
1996年,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的《承德納蘭性德研究會》會長關(guān)闊先生,,在人大會議期間提出在上莊建立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的議案,,議案得到有關(guān)方面的重視。北京市文物局委托張德勤,、呂濟民,、史樹青三位老前輩到上莊調(diào)研考察并給予肯定。1998年,,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下,,上莊鄉(xiāng)政府作出建館決定,擇址動工興建,。1999年8月建成開館,。
2000年,在海淀區(qū)政府的支持下,,《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聘請專家趙秀亭先生擔任學術(shù)委員會主任,,主持納蘭館展廳的擴展更新。趙先生嘔心瀝血辛苦半年使納蘭館面目渙然,,全新的納蘭館的陳列展示更具學術(shù)性和觀賞性,。納蘭館的建立,使三百年的納蘭研究有了歸宿,。納蘭館成了納蘭研究的基地,,喜歡和研究納蘭性德的人們經(jīng)常光顧這里,,將納蘭館當作了娘家。納蘭館在向人們展示納蘭性德史跡的同時,,也向外界敞開了一扇展示上莊地區(qū)文化的窗口,。
有關(guān)資訊
2003年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結(jié)原告劉先生,、劉女士訴北京上莊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騰房案,,判決被告北京上莊納蘭性德史跡陳列館騰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上莊鎮(zhèn)上莊水庫北岸仿古四合院,包括北房四間,,南房四間,,西房九間,圍廊十三間及東側(cè)亭子一座,,交還劉先生,、劉女士;給付劉先生,、劉女士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房租12.5萬元,。
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上莊鎮(zhèn)上莊水庫北岸的自建房屋36間、圍廊14間及亭子1座系王女士所有,。2003年5月2日,,王女士與納蘭性德陳列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其部分房屋及院落租賃給納蘭性德陳列館使用,,包括正院仿古四合院及院內(nèi)北房4間,、南房4間、西房9間,、圍廊13間和東院及院內(nèi)亭子1座,、北房3間,租賃期限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年租金5萬元,,于每年的前1個月繳納。到期不交納租金,,即等同承租方單方違約終止合同,。該合同履行過程中,納蘭性德陳列館繳納了2003年度房租,,承租房屋中東院北房3間于2003年6月被拆除,。
參觀指南
地址:上莊鄉(xiāng)上莊水庫北岸往西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