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紅黃牌制度是什么意思
紅黃牌是足球比賽的裁判指定裝備,,用于對犯規(guī)的球員進行警告和處罰:
1、紅牌
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guī),,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紅牌(Red card)命令球員離場。在此情況下,,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xù)進行余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后備球員補上,,需在缺人下繼續(xù)比賽;若因此而導致余下七人,,會被判棄權落敗,。同時根據犯規(guī)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被禁賽(停賽)一場以上。
2,、黃牌
裁判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guī),會對犯規(guī)球員出示黃牌(Yellow card)作出警告,。傳統(tǒng)上裁判會將球員的犯規(guī)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booking)。被黃牌警告的球員仍可繼續(xù)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按程序裁判會先出示第二面黃牌,再出示紅牌,,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xù)進行余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后備球員補上,球隊需在缺人下繼續(xù)比賽,。
二,、紅黃牌什么時候使用的
紅黃牌制度是由英格蘭球證雅士頓(前國際足協(xié)球證委員會主席)創(chuàng)立的,于1970年墨西哥世界杯賽場上首次使用,。
在紅黃牌問世之前,,裁判員對隊員實行警告或罰出場時,只能用語言或手勢來表示,。但是由于語言和手勢不統(tǒng)一,,在國際足球比賽中容易產生誤解和矛盾。為了克服語言不同而給裁判工作帶來的困難,,同時也向場外領隊,、教練及其他人員明確表示對誰給予了警告或罰出場,國際足聯(lián)裁判委員會決定,,在1970年墨西哥舉行的第九屆世界杯足球賽中使用紅黃牌,。該屆比賽結束后,通過總結,,國際足聯(lián)技術研究小組在報告中指出,,用紅黃牌來表示對運動員警告和罰出場的做法應該在高級比賽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國際足聯(lián)主辦的世界性足球比賽均使用紅黃牌,,各洲與國家協(xié)會紛紛仿效。
我國是從1974年起,在全國足球比賽中使用紅黃牌,,并一直沿用至今,。上世紀80年代初期,英國,、巴西等國曾廢除使用紅黃牌,。針對這種情況,國際足聯(lián)裁判委員會進行了講座,,并作出如下決定:國際足聯(lián)舉辦的比賽,,仍使用紅黃牌,至于有關國家的國內比賽是否使用紅黃牌,,完全可由該國的體育組織自己來決定,。
三、足球比賽黃牌紅牌規(guī)則介紹
1,、紅黃牌判罰規(guī)則
(1)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guī)中的任何一種,,將被警告并出示黃牌: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以語言或行動表示異議,;持續(xù)違反規(guī)則,;延誤比賽重新開始;當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退出規(guī)定的距離,;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未得到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2)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guī)中的任何一種,,將被罰令出場并出示紅牌:嚴重犯規(guī);暴力行為,;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qū)內);用可判為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guī)破壞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使用無禮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及動作;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黃牌警告,。
2,、出示紅黃牌動作規(guī)定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3、紅黃牌出示要求
(1)裁判員根據規(guī)則和隊員犯規(guī)事實出示紅黃牌是教育和處罰隊員的一種手段,,對預防和制止嚴重犯規(guī)和暴力行為有著直接的明顯作用,。但是出示紅黃牌要達到預期目的,關鍵還在于出牌的準確性,,只有準確給牌才能令人心服,,起到積極的威懾作用。凡該出不出,,不該出亂出,,或量刑不當,紅黃牌顛倒使用,,都可能誘發(fā)場上不安定因素,,甚至引發(fā)適得其反的結果。
(2)凡出示紅黃牌時,,裁判員與運動員要保持一定的距離(2米左右),,這樣被罰對象清楚,既教育犯規(guī)隊員,,也教育其他隊員,,同時還可避免因隊員對判罰不滿而企圖搶牌的現(xiàn)象。
(3)不宜在人群中出示紅黃牌,,否則運動員及場外的其他人員看不清對誰進行警告或罰出場,,也容易發(fā)生隊員因對判罰不滿而造成圍哄、拉扯裁判員的現(xiàn)象,。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裁判員應避開人群,令被罰的隊員單獨過來后再予以教育與處罰,。
(4)凡對運動員出示紅黃牌,,盡可能不讓他預先發(fā)現(xiàn)你的意圖。出示前裁判員認為有必要教育一下時,,語言必須中肯簡短,。凡出示紅黃牌后,裁判員無須與處罰對象對話,,應盡快恢復比賽,。
4、紅黃牌記錄
不論出示紅牌或黃牌,,裁判員都應及時記錄被罰隊員的號碼,、事實和犯規(guī)的時間,以利賽后向主辦機構作出書面報告。一般情況下,,多是先出示紅黃牌,,后記錄,但有時候也可以先記錄后出示紅黃牌,。不論采用哪種方式,,所用時間切忌過長。只有在出示紅黃牌及記錄完畢后,,才可以信號指示恢復比賽,。
5、紅黃牌出示對象
出示紅黃牌的對象是上場的足球隊隊員及列入替補名單中的替補隊員,。如果球隊的教練員,、領隊、醫(yī)生及其他非比賽人員凡有不正當行為或其他惡劣行為時,,可對其進行口頭警告或責令出場,,但不必出示紅黃牌,必要時可請場地代表強令其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