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工具商標是什么類別
辦公工具商標屬于第十六類,。
第十六類包括:紙和紙板;印刷品,;書籍裝訂材料,;照片;文具和辦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用或家庭用黏合劑,;繪畫材料和藝術家用材料;畫筆,;教育或教學用品,;包裝和打包用塑料紙、塑料膜和塑料袋,;印刷鉛字,、印版。
辦公工具商標包括哪些
第十六類主要包括紙,,紙板及某些紙和紙板制品,,辦公用品,。
本類尤其包括:
1、切紙刀和切紙機,;
2,、夾持或保護紙的套、封皮或裝置,,例如:文件夾,、夾錢用夾子、支票簿夾,,夾紙曲別針,、護照套、剪貼集,;
3,、某些辦公用機器,例如:打字機,,速印機,,辦公用郵資蓋印機,削鉛筆器,;
4,、藝術家和室內外油漆匠用繪畫涂漆用具,例如:藝術家用水彩顏料碟,,畫家用畫架和調色盤,,房屋油漆用輥子,顏料盤,;
5,、某些一次性紙制品,例如:紙圍誕,、紙手帕和紙桌布,;
6、某些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類的紙制品和紙板制品,,例如:包裝用紙制袋子,、封套和容器,紙制或紙板制雕像,、塑像和藝術品,,諸如紙制小雕像、鑲框或未鑲框的平版印刷品,、油畫和水彩畫,。
本類尤其不包括:
1、顏料(第二類),;
2,、藝術家用手工具,,例如:抹刀,雕塑鑿刀(第八類),;
3,、教學儀器,例如:視聽教學儀器,、急救訓練用人體模型(第九類),,玩具模型(第二十八類),;
4,、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類的紙制品和紙板制品,,例如:相紙(第一類),研磨紙(第三類),,紙制百葉簾(第二十類),,桌用紙制杯盤(第二十一類),,紙制床單和枕套(第二十四類),,紙衣服(第二十五類),卷煙紙(第三十四類),。
辦公工具商標注冊的技術要求
1,、關于辦公用具的概念要求
所謂辦公用具是指為辦公服務提供的工具或者設備,包括文具,、辦公家具、辦公電器等,。其中文具包括書寫用具、計算用具,、繪圖用具,、編織用具等,;辦公家具包括辦公桌、辦公椅、檔案柜,、報紙架等,;辦公電器包括復印機、打印機,、投影儀,、傳真機等。
2,、關于辦公用具的實質要求
辦公用具的實質要求是指商標注冊中辦公用具的本質特性,。辦公用具的本質特性包括其實用性,、美觀性、質量,、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辦公用具在注冊商標時,,必須符合這些要求,,以保證商標的實用性、美觀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