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欺詐行為
民事欺詐主要是指行為人為了用于經(jīng)營,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認識錯誤并與其訂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只希望通過實施欺詐行為獲取對方的一定經(jīng)濟利益。如:以次充好的消費欺詐行為,。
詐騙和欺詐的區(qū)別
1,、目的不同
詐騙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民事欺詐的直接目的是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最終目的是通過履行合同獲得經(jīng)濟利益,。
2、手段不同
民事欺詐只有輔助欺騙行為,,詐騙有核心欺騙行為,。民事欺詐行為人實施的欺騙行為是訂立合同的輔助手段,可稱為輔助欺騙行為,,行為人與他人簽訂、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騙,。
3,、法律關系不同
民事欺詐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詐騙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不因詐騙行為而形成合同關系,。
4,、民事救濟的可能性不同
因民事欺詐造成他人經(jīng)濟損失,被欺詐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獲得救濟,。詐騙行為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往往采用隱匿身份,、住址等方式致使雙方不能形成民事法律關系,被害人無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
5,、法律后果不同
詐騙行為應受治安行政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詐受民法調整。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未達數(shù)額較大的,應受治安處罰,。
詐騙和欺詐的后果是什么
1,、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2,、對無效的民事行為,,法律規(guī)定,各自返還財產(chǎn),,欺詐行為一方賠償對方的損失,。因此,欺詐行為雖然也是違法的,,但其嚴重程度仍然在民事違法的限度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