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訴離婚
一、訴訟離婚的判離條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對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訴離婚
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xié)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高法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jiān)禁地或被勞動教養(yǎng)地人民法院管轄,?!?/p>
訴訟離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fā)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fā)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xù)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一,、起訴離婚時間需要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時間,。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
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shù)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二,、起訴離婚的期限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guī)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guī)定,。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fā)現(xiàn)之日起計算。
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