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供暖時間
根據(jù)《青島市供熱條例》,,青島采暖期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陽區(qū),、黃島區(qū)及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適當調整采暖期)。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