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出身韓國宗室,,約韓釐王十五年(公元前280年)出生于戰(zhàn)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當時六國戰(zhàn)亂紛飛,為了躲避戰(zhàn)亂,,韓非一家只好逃到了駐馬店的一個村落中。作為王族子弟的韓非從小立志要干一番大事業(yè),,振興家族,,富強韓國,讀“家有之”的商,、管之書和孫,、吳之書,也讀各類雜書,。小小年紀就單獨一人周游列國,,一路上努力學習各家的思想。
韓桓惠王十年(公元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tǒng)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后,青年韓非開始上書,,所謂“非見韓之削弱,,數(shù)以書于韓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桓惠王十九年(公元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后,,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xù)受徒教學,。在此前后,,韓非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shù)”,,同學者有李斯等人,。
韓王安二年(公元前236年),李斯奉秦王命到韓國,,促其速降,。韓非見到十五六年未見的李斯,出示《孤憤》《五蠹》等篇章,,李斯看后,,把作品帶走,傳至秦王手中,?!妒酚洝氛f的“人或傳書至秦”,,這“人或”就是李斯。
韓非的書傳到秦國,,秦王非常贊賞韓非的才華,。韓王安三年(公元前235年),因秦國攻韓,,韓王在危急關頭召見韓非,,“與韓非謀弱秦”。
韓王安五年(公元前233年),,韓非子被韓王派遣出使秦國,,秦王很喜歡韓非,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韓非上《存韓》書,,批評李斯,揭大臣姚賈之短,。由此得罪了李,、姚二人。由于李斯提出滅六國一統(tǒng)天下的通天大計,,而首要目標就是韓國,,但作為韓國公子的韓非與李斯政見相左(韓非主張存韓滅趙),妨礙秦國統(tǒng)一大計,,于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辯駁,。
韓非與李斯之政見相左。韓非欲存韓,,李斯欲滅韓,。因為韓非子和李斯曾經(jīng)是同窗,李斯深知韓非辯才了得,,擔心嬴政被韓非計謀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陳述其中利害,。他說:“韓非前來,,未必不是認為他能夠讓韓留存,是重韓之利益而來,。他的辯論辭藻,,掩飾詐謀,是想從秦國取利,,窺伺著讓陛下做出對韓有利的事,。”
秦王認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韓非,。廷尉將其投入監(jiān)獄,,最后逼其服毒自殺。韓非想上書始皇帝,,被拒絕,。后來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韓非已經(jīng)死了,。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史記·秦始皇本紀》《戰(zhàn)國策·秦策五》有記載。
韓非的文章由后人收集整理編纂成《韓非子》,,現(xiàn)存二十卷共計五十五篇,約十余萬言,?!俄n非子》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韓非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tǒng)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后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jù),。
《韓非子》在體裁上有論說體,、辯難體、問答體,、經(jīng)傳體,、故事體、解注體,、上書體等七種,。辯難體與經(jīng)傳體為韓非首創(chuàng)。在內(nèi)容方面,,則論“法”“術(shù)”“勢”“君道”等,,文裁條理清楚,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五篇最能代表其思想:
《孤憤》論述自己對當代法家對更法之志的憤慨,。
《說難》第十二,論述對君主進諫的困難,,反映韓非對君主的心理分析之清楚,,為論說體。
《奸劫弒臣》第十四,前半部論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后半部則反對儒家思想,,倡導法家思想治國之道。
《顯學》,,批判儒家與墨家,,闡揚法治,該篇是韓非對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亦是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史料來源,。
《五蠹》,‘蠹’字意指由內(nèi)部危損整體的木中之蟲,,五蠹指五種蛀蟲,,韓非認為為學者(儒家)、言議者(縱橫家),、帶劍者(墨家俠者與俠客),、患御者(怕被征調(diào)作戰(zhàn)的人)、工商買賣者等,,為擾亂君王法治的五種人,,考量歷史應除掉他們。本篇亦為歷史上公認的韓非子代表作,?!侗怡o見蔡桓公》,以扁鵲躲避蔡桓公寫出了當時統(tǒng)治的殘暴,,被收錄在魯教版初中《語文》教材中,。
封建專制
韓非在國家政體方面主張建立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quán)的封建專制國家,韓非子的“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重要內(nèi)容,。韓非還繼承了荀子關于封建專制的一些思想,,并進一步理論化和系統(tǒng)化,從而成為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倡導者,。
雖然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與封建專制主義思想有一定關系,,但是都不如韓非講得明確,?!俄n子·忠孝篇》說:“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韓非把臣,、子,、妻對君、父,、夫的從屬關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順逆看成是天下治亂的“常道”。這就有了三“綱”的基本內(nèi)容,。加上韓非的“法”“術(shù)”“勢”的政治主張,,便使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中央集權(quán)
韓非繼承和總結(jié)了戰(zhàn)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quán)的法家實踐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zhí)要,四方來效”(《韓非子·揚榷》(揚權(quán))),,國家的大權(quán),,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須有權(quán)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jīng)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fā)于卒伍”(《韓子·顯學》),。韓非子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子·問田》),“以法為教”(《韓子·五蠹》)。他強調(diào)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tǒng)治才能鞏固。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jié)束諸侯割據(jù),建立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quán)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jù),。
名實相符
韓非另主張‘‘名實相符’’,認為君主應根據(jù)臣民的言論與實績是否相符來決定功過賞罰,。
對于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逸”,,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xiàn),。(《韓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于君王統(tǒng)治。
對于臣下,,他認為要去“五蠹”,,防“八奸”。(《韓子·八奸》《韓子·五蠹》)所謂五蠹,,就是指:1,、學者(指儒家);2,、言談者(指縱橫家),;3、帶劍者(指游俠),;4,、患御者(指依附貴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認為這些人會擾亂法制,,是無益于耕戰(zhàn)的“邦之蟲”,必須鏟除,。所謂“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優(yōu),、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養(yǎng)殃”,,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發(fā)公財取悅民眾的臣下;6,、“流行”,,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制造輿論的臣下,;7、“威強”,,指豢養(yǎng)亡命之徒,,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臣下;8,、“四方”,,指用國庫財力結(jié)交大國培養(yǎng)個人勢力的臣下。這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要像防賊一樣防備他們,。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fā)展,。
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墨家為顯學,,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的觀點是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子根據(jù)當時的形勢情況,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nóng),、重戰(zhàn)四個政策,。韓非提倡君權(quán)神授,自秦以后,,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治國理念都頗受韓非學說的影響,。
改革變法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nèi)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tǒng),,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主張社會歷史進化論,,認為歷史是向前發(fā)展的,,當代必然勝過古代;人們應該按照現(xiàn)實需要進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傳統(tǒng),。韓非子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fā)展,,并用這種發(fā)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
韓非把社會現(xiàn)象同經(jīng)濟條件聯(lián)系起來,這在當時是難得的,。韓非對經(jīng)濟與社會治亂的關系有了初步認識,,注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少的關系,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
法家的主張與儒墨各家不同,,法家堅持歷史進化論,認為歷史是不斷發(fā)展進步的,,這在諸子百家中難能可貴,。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變法圖強,。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fā)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fā)展而發(fā)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fā)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fā)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贊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伞薄笆喇悇t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jù)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jù)。
以法為本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后來建立的中央集權(quán)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jù),,后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quán)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于法律的起源,、本質(zhì),、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jīng)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quán),、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huán)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系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里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jié)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p>
以法治國
韓非著作總結(jié)了前期法家的經(jīng)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政治思想體系。韓非著重總結(jié)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shù)結(jié)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于“未盡”,,“申子未盡于術(shù),,商君未盡于法”,。(《韓子·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shù)法的內(nèi)容以及二者的關系,,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quán)術(shù),,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shù)”主要在“術(shù)以知奸”方面有了發(fā)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diào)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diào)“嚴刑”“重罰”,。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shù)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quán)勢,,政權(quán)。他贊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fā)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quán)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法不阿貴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治思想的重大貢獻,,對于清除貴族特權(quán)、維護法律尊嚴,,產(chǎn)生了積極的影響,。
儒家講究“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發(fā)展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韓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繞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p>
以法為教
韓非主張以法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遵守法律,,運用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出處《韓子·五蠹》:“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
韓非的法家思想最偉大的實踐者是秦始皇,,秦國的教育制度,,便為法家思想。以法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強思想法制,,鞏固中央集權(quán)的標志之一。
法教是與禮教相對立的,。在秦未統(tǒng)一六國時,,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龍,、杜摯三大夫討論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國政權(quán)后,便強調(diào)以法制取代禮治。所謂知者作法而賢者更禮(《商君書·更法》),。他還寫了奏書,,陳述明主忠民產(chǎn)于今世,而散領其國者,,不可以須臾忘于法(《商君書·慎法》),。
韓非的法治思想在后世有它一定的現(xiàn)實意義,特別是其“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理論。韓非“以法為本”的主張得到現(xiàn)實的實踐,,成為當代的主流思想,。韓非還強調(diào)“以法為教”,也使后人更加懂得,,除了制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讓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
韓非的“術(shù)”是指君王統(tǒng)治的手段和策略,,拿到今天來看,可以變?yōu)楣芾碚叩墓芾矸椒?。如對被管理者要進行業(yè)務考核,,要讓其名符其實;對工作有成績的給予褒獎,,對工作不稱職的給予責罰,;在干部任免上要從基層選拔。韓非子說“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fā)于卒伍”(《韓子·顯學》),,對于保證管理者的質(zhì)量至關重要。
“勢”就是君主的權(quán)力和地位,,可以理解為國家權(quán)威,。無論在專制時代還是民主時代,國家領導者和管理者的權(quán)威都是必須肯定的,,否則政出多門,,言出多家會導致混亂,。我們國家正在深化改革,需要調(diào)動各方面的力量和積極性搞活我們的經(jīng)濟,,這就有可能出現(xiàn)“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況。某些地區(qū)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對于統(tǒng)一的政令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辦法,,致使中央的許多符合中國人民長遠利益的法律,、政策貫徹不下去,最終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使老百姓對國家的權(quán)威性提出疑問,。所以必須要樹立國家的威信,以便使法律得以貫徹實施,。
刑名法術(shù)
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指出:韓非“喜刑名法術(shù)之學,,而其歸本于黃老”,“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說明韓非思想源于道家,,以老子的樸素的唯物主義道論與辯證法為他的“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君人南面之術(shù)”尋求哲學基礎,。在《韓子》一書中,無論是《解老》,、《喻老》,,還是《主道》、《揚榷》(揚權(quán)),、《外儲說右下》,、《八經(jīng)·主道》、《南面》等,,所闡述的都是“道可道,,謂經(jīng)術(shù)政教之道也(《本道》)。韓非以“法,、術(shù),、勢”皆源自對道家的政治解釋,關注政治與人生,。韓非在《解老》,、《喻老》,、《主道》、《揚榷》(揚權(quán))諸篇中,,都吸取了道家的思想,。韓非思想的根源來自于老子以及《鄭長者》。
韓非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張承襲荀子的儒家思想,,卻愛好“刑名法術(shù)”之學,且歸本于‘黃老之學’,,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統(tǒng)治理論。韓非總結(jié)法家三位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主張君王應該用‘法’,、‘術(shù)’,、‘勢’三者結(jié)合起來治理國家,此為法家之博采眾長之集大成者,。
秦始皇在初見韓非著作部份篇文內(nèi)容就佩服地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意思是說,,寡人如果能見此人,與其同游談論一番,,那就是死也都無憾了,!在韓非死后,當代各國國君與大臣競相研究其著作《韓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統(tǒng)一六國的帝業(yè)。
韓非反對政治治理的原則建構(gòu)在私人情感聯(lián)系與當代社會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張將人的自利本性作為社會秩序建立的前提,,強調(diào)君主統(tǒng)制權(quán)視為一切事物的決策核心,君權(quán)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應當運用苛刑峻法重賞來御臣治民,,以建立一個君主集權(quán)的封建國家。
韓非在其《韓非子》里面有《解老》與《喻老》兩篇,,直述自己思想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稱之為道法家,意味從道家里面延伸出來的新法家思想,。
道是變化的,,天地是變化的,,人是變化的,社會是變化的,,治理社會的方式方法也是變化的,。但道也有相應的穩(wěn)定性,這個穩(wěn)定,,就是人應遵守的行為準則,,在現(xiàn)實中就是法。法就是依著道而建立的,。法必須隨時代變化,,法必須人人遵守。因為認識到萬事萬物的變化,,韓非同老子一樣,,也是反傳統(tǒng)的,。韓非取《老子》“無為”的思想,,《老子》認為處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與方式,,只要順著大道即可,。韓非認為無為,落實在君王統(tǒng)治上,,應該是無論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測與掌握,此觀點還包括施政習慣,,統(tǒng)馭方式等,,應該陰晴不定,難以掌握,。如此才不會反被臣下駕馭,,這也就是申不害的“術(shù)”。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shù),,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jié)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quán)勢,,要獨掌軍政大權(quán),,術(shù)是指的駕御群臣,、掌握政權(quán)、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勢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韓非之學成為法家,,又歸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于尊君,,為后世所詬病,。
作為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韓非關于法家學說的著作,,為中國第一個統(tǒng)一專制的中央集權(quán)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jù),。
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墨家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的法家學說堅決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攻擊主張“仁愛”的儒家學說,極大地影響了中國歷代封建專制主義統(tǒng)治極權(quán)化的建立,。
唯物主義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zhí)斓雷匀弧KJ為“道”是萬物發(fā)生發(fā)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薄坝顑?nèi)之物,恃之以成,?!保ā督饫稀罚╉n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并論述了它與“道”的關系。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保ā督饫稀罚袄怼痹陧n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guī)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guī)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tǒng),。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后”,,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弒君》)的著名論題,?!皡ⅰ本褪潜容^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就是實踐,。韓非認為,,不經(jīng)過實踐(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xiàn),;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著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fā)于卒伍”。(《顯學》),。
辯證法
韓非的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著,,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薄拔镏淮嬉煌?,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論”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表達思想至今仍有著深刻的啟發(fā)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tǒng)一事業(yè)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提出對立統(tǒng)一的矛盾論問題的哲學家,,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道生法
“無為,而無不為”“道生法”是道家的思想,,它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韓非看來,君王應當具備的一項品質(zhì)便是“為無為”,,自己表現(xiàn)出“無為而治”,。韓非子說:君王應如“日月所照,四時所行,,云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寄治亂于法術(shù),,托是非于賞罰,屬輕重于權(quán)衡,?!保ā俄n子·大體》)
司馬遷指韓非子好‘刑名法術(shù)’且歸本于‘黃老之學’,司馬遷在《史記》評曰:“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p>
《太史公自序》:“韓非揣事情,循勢理,?!?/p>
秦始皇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揚子《法言》曰:或問:“韓非作《說難》之書而卒死乎說難,敢問何反也,?”曰:“《說難》蓋其所以死乎,!”曰:“何也?”“君子以禮動,,以義止,,合則進,否則退,,確乎不憂其不合也,。夫說人而憂其不合,則亦無所不至矣,?!被蛟唬骸胺菓n說之不合,非邪,?”曰:“說不由道,,憂也。由道而不合,,非憂也,。”
司馬光在《資治通鑒》評曰:“臣聞君子親其親以及人之親,,愛其國以及人之國,,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為秦畫謀,,而首欲覆其宗國,,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烏足愍哉!”
司馬貞:“刑名有術(shù),,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p>
毛澤東在讀《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時批注道:韓非師從于荀子,戰(zhàn)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法治,、術(shù)治、勢治”三者合一的封建君王統(tǒng)治術(shù),,對后世影響很大,。
晚年毛澤東曾和他的侄兒毛遠新有過一次關于讀書學習的談話,。他說:你說的《韓非子》我年輕時就看過幾遍,其中的《說難》,、《孤憤》,、《五蠹》都能背得下來。這個韓非和李斯都是荀況的學生,,也都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大法家,。
陳啟天和常燕生:參考法家理念用以治國。常燕生指出在《法家思想的復興與中國的起死回生之道》一文的結(jié)尾他得出結(jié)論說:“中國的起死回生之道就是法家思想的復興,,就是一個新法家思想的出現(xiàn),,對于這個結(jié)論,我可以毫不猶疑的向全國民胞保證”,。
梁啟超:提出“只有法家的法治主義才能救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