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文化館建館1953年,,系仁壽縣人民政府設置,,依照我國法律、法規(guī)授權進行公共事務管理,,是向社會公眾開放,,組織和輔導群眾文化活動的公益性文化事業(yè)單位。現(xiàn)有編制11人,,設有辦公室,、音樂培訓室、舞蹈培訓室,、美術書法創(chuàng)作室,、攝影創(chuàng)作室、文學創(chuàng)作室,、《仁壽文藝》編輯部,、群眾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共9個部門。
縣文化館新址位于仁壽大道延伸線,,屬災后重建項目,,該項目總投資1800萬元,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內設多功能活動廳2個,,舞蹈排練廳3個,音樂排練廳2個,,文學,、書法及美術培訓室各2個,活動展覽廳2個,,多媒體閱覽室等,。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縣文化館實現(xiàn)“零門檻”,免費向群眾開放活動場地,。對提高群眾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鑒賞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做為首要任務,使文化館活動場地真正成為群眾學習再教育“第二課堂”,。
縣文化館基本職能
組織群眾文化活動,、普及文化藝術知識、輔導基層文化骨干,、開展社會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