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diào)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24〕58號),,自2025年1月1日起,,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diào)整為一類2150元,、二類2050元,、三類1950元。同時,,相應(yīng)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2.4元,、二類11.8元、三類11.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23.2元、二類22.1元,、三類20.9元,。
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為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