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糾紛有哪些類型
1,、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guī)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2、國土資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為了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國土資源部日前發(fā)布了《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征地補償標準,。根據(jù)這個指導意見,,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耕地的最低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并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制訂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必須考慮,。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
征地補償糾紛怎么處理
法律處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復議裁決,、民事訴訟、征地補償協(xié)調,、裁決等方式,,根據(jù)個案的不同特點應當啟動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們所說的“民告官”,這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制度,。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為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營自主權的,;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和執(zhí)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fā)或者不予答復的,;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給撫恤金的,;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2、征地糾紛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3,、征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在征地糾紛中,,大多數(shù)進行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為數(shù)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對于非法占地的行為,,從民事角度考慮我們可以起訴民事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對于已經簽訂征地補償協(xié)議,,如果該協(xié)議簽訂過程中存在脅迫等手段,則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起訴撤銷該協(xié)議,。
4,、征地補償協(xié)調裁決。征地補償裁決也可以稱之為征地補償協(xié)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機制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協(xié)調,而是裁決,,協(xié)調是裁決的前置,,未經協(xié)調的不能進入裁決。
5,、征地糾紛聽證制度,。征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的制度,。它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主管部門依職權組織的聽證,,一種是申請人申請才組織的聽證。?
征地糾紛怎么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規(guī)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xié)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p>
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xié)議或者履行協(xié)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以下兩種情形。其一,,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xié)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