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廣藥王老吉公司的前身羊城藥業(yè),,利用傳承了一百多年的涼茶配方生產(chǎn)出盒裝王老吉和罐裝王老吉涼茶,,在華南市場上廣受追捧。
1995年,,羊城藥業(yè)授權香港鴻道集團(加多寶母公司)在一定時間內(nèi)生產(chǎn)經(jīng)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而羊城藥業(yè)自己經(jīng)營綠色盒裝王老吉。
1996年,,廣藥集團正式成立,,王老吉商標等無形資產(chǎn)按有關規(guī)定劃歸廣藥集團持有。
2000年,,廣藥集團授權香港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商標,,期限10年,從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根據(jù)合同,,香港鴻道每年交給廣藥的商標使用費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
2002年至2003年間,香港鴻道又先后兩次與廣藥集團簽署補充協(xié)議,,將“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分別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根據(jù)協(xié)議,到2010年,,香港鴻道每年給廣藥的商標使用費也僅為537萬元,。
2003年,“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廣告語火遍全國,,王老吉涼茶銷量大增,。
2004年,香港鴻道集團的主席陳鴻道向廣藥集團副董事長李益民行賄300萬港元事件被揭發(fā),,李益民和陳鴻道分別被捕,。
2005年,李益民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陳鴻道則在被捕后棄保潛逃,,至今未歸案。
2007年,,香港鴻道經(jīng)營的紅罐王老吉涼茶總銷量突破50億元人民幣,,不僅超過了紅牛,還超過了百事可樂,、可口可樂。
2010年,,廣藥集團認為“王老吉”商標是在行賄的背景下被“賤租”的,,向香港鴻道發(fā)出律師函,申訴李益民簽署的兩個補充協(xié)議無效,。
2011年5月,,王老吉商標案立案。同年,,香港鴻道經(jīng)營的紅罐王老吉,,銷售額全線超過可口可樂,達到160億元,;而廣藥集團的綠盒王老吉銷售額不足20億元,。
2012年5月,在經(jīng)歷調(diào)解失敗以后,,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裁定,,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簽訂的兩份補充協(xié)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同月,,香港鴻道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廣藥稱加多寶非法利潤達75億。
在一系列爭議之后,,香港鴻道被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然而第一次沖突的開始,卻引發(fā)了接下來關于包裝,、廣告,、配方等更多事件的發(fā)酵。
2012年6月,,廣藥集團正式發(fā)布了自己的紅罐王老吉,;香港鴻道也在同年把產(chǎn)品商標名稱變更為“加多寶”。據(jù)加多寶集團總裁表示,,2012年加多寶的銷售比預定的120億還多賣了36億,。
2013年,針對紅罐涼茶包裝權益的所屬問題,,加多寶和廣藥分別提供了49,、20份證據(jù)。
2014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加多寶的全部訴訟要求。加多寶當庭表示堅決上訴,。
2015年,,加多寶一邊推出全新的金罐包裝,一邊應付“紅罐案”二審,。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針對這一判決,,廣藥集團提起再審申請,但由于申請不符合再審情形,,故被駁回,。至此,與包裝有關的紅罐案”畫下了一個句號,,王老吉和加多寶打成平手,。
2012年,廣藥集團以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涉及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3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是虛假廣告,。
2014年,王老吉訴加多寶“加多寶涼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xù)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宣傳語涉嫌不正當競爭。
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定上述廣告語侵犯了王老吉的正當利益,,損害了公平平等的競爭秩序,構成了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停止侵權行為,,在《南方日報》上連續(xù)七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并賠償王老吉300萬元,。同年,,加多寶又因"怕上火喝加多寶“廣告語涉嫌不正當競爭被王老吉告上法庭。
2015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 " 怕上火 " 廣告語專屬王老吉品牌,,加多寶須立即停止使用該廣告語,并賠償王老吉經(jīng)濟損失 500 萬元,。
關于廣告宣傳的案件,,結果呈現(xiàn)一邊倒的現(xiàn)象,都是廣藥王老吉獲勝,。
自2013年起,,加多寶公司、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先后以發(fā)表聲明,、召開發(fā)布會,傳遞“我將獨有祖?zhèn)髅胤姜毤沂诮o了加多寶集團”,、“從未傳授王老吉秘方給廣藥集團”等信息,。
2015年,加多寶推出全新廣告《傳人篇》,,熱播于多家高收視率電視臺,。廣告以曾經(jīng)香港王老吉的法人王健儀為代言人,再次炒作王健儀的“傳人”身份,,以證明自己擁有正宗秘方,。
在2015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yè)詆毀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王老吉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同時,,還需在《廣州日報》及加多寶集團官網(wǎng)首頁刊登聲明并公開道歉。
這是王老吉和加多寶的案件中,,唯一一次出現(xiàn)商業(yè)詆毀的認定,。
2014年,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六家加多寶公司因侵害廣藥集團“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jīng)濟損失10億元,,后又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億元。隨后六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
2018年,,廣東高院《一審判決書》決定,判處加多寶集團相關6家公司自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內(nèi),,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宣判當日,加多寶不服,,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jù)在內(nèi)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jù),。本案發(fā)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現(xiàn)在,,加多寶的轉(zhuǎn)機又來了,。
2019年8月16日,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分別發(fā)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對二者之爭已經(jīng)有了判決結果:
1,、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中國每賣 10 罐涼茶 7 罐加多寶”廣告詞、銷毀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廣告詞的產(chǎn)品包裝,。
2,、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還要賠償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藥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經(jīng)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100萬元,。
除此之外,,廣藥集團與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虛假宣傳糾紛案,,和王老吉大健康訴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糾紛案等案件,,也有了判決:
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同終止后,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并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等廣告語并不產(chǎn)生引人誤解的效果,,并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
廣州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由此被駁回,。
那么,這場“游戲”究竟誰是贏家,?顯然并沒有,。
廣藥集團在近十年時間內(nèi),多次起訴加多寶,,看似不落下風,,實際上卻在無形中為加多寶打了廣告,讓消費者清楚地了解到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關系,,還清晰地分辨出“紅綠王老吉”的區(qū)別,。同時,王老吉多番起訴,,也令網(wǎng)友對加多寶抱有同情之心,。畢竟養(yǎng)母一手帶大的孩子,卻被親生母親倒打一耙,,多少會讓消費者不恥,。
加多寶的處境也很難受。中弘股份于2018年8月27日發(fā)布的廣告顯示:
加多寶2015年-2017年未經(jīng)審計的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100.4億元,、106.3億元和70.02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89億元、14.8億元和-5.82億元,。2017年,,加多寶的營業(yè)收入和凈利潤出現(xiàn)大幅下滑。
由此可見,,加多寶或許要在這場持久的戰(zhàn)爭之后,,花費很長時間才能撫平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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